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规范和加强我院推优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 推荐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推荐对象: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的共青团员,申请入党半年以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团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
2、认真学习党章,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事实求是,成绩优良,本年度内无重修;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真理,正确引导集体舆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各类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三)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团员,符合推荐条件的应予以优先推荐。
2、受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符合推荐条件的应予以优先推荐。
二、推优工作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系部团总支每学期推优开始前应组织班级团支部书记学习推优工作文件,掌握推优条件、程序和要求。
2、团支部应及时向本支部团员传达本办法,然后再组织实施。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在支部大会上如实叙述自己前阶段的思想状况和理论学习情况。支部大会对建议名单上的团员逐个进行评议,然后以举手或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4、推荐对象、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上交系部团总支。
5、系部团总支依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对各支部提名推荐的团员进行审议,审议情况报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由院团委将优秀团员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一份交院团委备案、一份由系部团总支备案)
三、推优要求
1、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格把握其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2、推优必须坚持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民主集中的原则,任何个人不能随意更改推优结果。
3、推优过程中,各支部应邀请相应的下班党员参加,并接受本支部团员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
4、各支部应作详尽、真实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5、院、系两级团学干部分别由院团委、系部团总支按照党员条件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条件向其所在团支部提出建议名单,并向其所在党组织介绍其表现。院、系团学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在发展上要相互兼顾、统筹协调。
四、备 注
1、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团员。
2、本细则由院团委负责制订、解释。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 入团时间 | | 何时以何方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 |
所在班 团支部 | | 现任职务 | | 辅导员 | |
班团支部大会推荐结 果 | 班团支部总人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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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从初中填起) | |
奖惩情况及推荐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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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员 评 议 意 见 |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班 团 支 部 意 见 |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团总支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院团委 审批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