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2 浏览:2086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配合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全面素质教育方针计划的实施,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系从下周开始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细则,具体按照《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德育分(30分)测评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学习态度 | 早读、晚修、上课早退、迟到扣0.5分/次,缺席者扣1分/次,10分扣零后从德育分中扣除。 |
公益劳动 | 根据参加系部、班级组织的大扫除,以及平时的值日情况,劳动委员给予评分。 |
集体活动 | 凡集体活动缺席者扣1分/次。 |
宿舍表现 | 宿舍舍长根据平时宿舍成员打扫宿舍情况进行测评。凡被评为“五星宿舍”,扣5分/次。 |
爱护公物 | 有破坏公物者,酌情扣分。 |
社会实践 | 有获得社会实践表彰的个人或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得满分。 |
服务意识 | 积极参加义务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校义务劳动、捐款、捐物者等情况得分为8~10分。 |
二、文体分(10分)测评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体育课成绩 | 大一根据体育成绩测评,大二根据晨练情况测评。 |
平时表现 | 晨练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者扣1分/次。10分扣零后从文体分中扣除。 |
三、学生社会工作测评(需任职满一学期及以上且根据考核等级给予测评)
职 务 | 评 分 标 准 |
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 | 包括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 |
院、系级一般学生干部 | 包括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院社团负责人。 |
班级主要干部 | 包括班长、团支书、劳动委员。 |
班级一般干部 | 包括班级其他班委及宿舍舍长。 |
四、注意事项
“担任社会工作及其它获奖情况”发生的时间为上年的
化学工程系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