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4月4日(周一)晚照常晚督修,周一晚上的学院选修课也照常上课。
二、有关事项
1、各班离校时,要关好教室和宿舍门窗、水电;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
2、清明节期间有上山扫墓祭祀的同学,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3、假期内回家和外出的同学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在交通拥挤以及路面整修情况下尤其小心。严禁乘坐没有执照的客车等危险交通工具;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
3、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需提高警惕,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寝室无人时及时关门关窗;宿舍内严禁违章电器的使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
4.留校同学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保持与辅导员的联系,遇到事情不要慌张,及时向学院保卫部门和社区值班老师报告。
学院保卫科电话0594-7689509 学生社区中心电话:0594-7687703
四、返校时间:
1、全体同学务必于4月4日返校并参加晚修。各班班长检查到校情况后及时向辅导员汇报。4月5日(周二)正常上课。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请及时与系辅导员联系,履行请假手续。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16年3月31日